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行于2022年11月9日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在本行8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会议由陈法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12人,本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造东部新城综合大楼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 12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