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商银行”)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10日(周三)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
吴兴农商银行8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章程>修订的报告》;
(四)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年报审计会计事务所的方案(草案)的报告》;
(五)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
(六)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七)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票表决办法》;
(八)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建议名单》;
(九)介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十)选举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及议案表决;
(十一)宣布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名单;
(十二)宣布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聘任人员名单;
四、参会人员
凡吴兴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如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5日。
(三)登记地点:吴兴农商银行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1年11月10日(周三)下午1:4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会务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施红强 联系电话:15868200826,朱红霞 联系电话:15068818681 ,2536218。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当地报纸刊登公布。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到吴兴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湖州市东街55号本行大楼17楼)领取。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